根据《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东大校字〔2025〕10号)、《东北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改革实施方案》(东大教字〔2025〕21号)、《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东大教字〔2025〕24号)、《关于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东大教字〔2026〕48号)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,并在校院领导小组领导下,由学院组织实施,方案内容如与学校文件要求不一致,以学校文件为准。
一、工作原则
按照“转出无条件,转入有要求”的原则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。不予转专业的特殊情形:
(一)未报到入学、未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;
(二)艺术类、体育类、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者;
(三)休学期间的或应予退学者;
(四)已转过专业者(学校专业调整等除外);
(五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者。
二、接收计划
表1.2025级各专业接收计划
专业 | 计划接收人数 | 考核方式 | 成绩要求 | 高考选考科目 |
建筑学 | 15 | 面试 | 无 | 不限 |
城乡规划 | 15 | 面试 | 无 | 不限 |
三、日程安排
表2.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
7月27日前 | 学院公布转专业方案,教师按时登录并发布课程成绩。 |
7月30日10时 | 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2025级大类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(大类招生专业按大类排名)。 |
7月30日14时—31日17时 | 转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以教务系统时间为准,报名结果以系统提交结果为准。学生请妥善保存一网通办账号密码,保存最终填报志愿结果截图以备用。 |
8月1日—8月4日 | 学院完成转入资格审核、考核、拟录取工作。 |
8月7日前 | 学院公示录取结果。如出现文件中提及的不足10人专业,教务处发布通知组织相关学生按要求重新申请转专业。 |
8月8日前 | 学院完成拟接收学生分班。 |
8月10日开始 | 学院为转入学生制定修读计划,指导学生选课。 |
四、报名条件
1.无成绩及高考选考科目限制。
2.满足学校文件规定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可提出申请。
以普通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报名,除普通类以外的其他类别转专业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申请,审核结果另行公布。
五、资格审核
学生报名结束后,我院将对所有申请学生按照上述所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结果将通过教务系统反馈。资格审核通过者将进入考核环节。
如审核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计划接收人数,学院将取消综合考核环节。
六、综合考核
1.考核满分100分,其中综合素质占60分,专业认知占40分。
2.考核采取面试形式,将于2026年8月1日至4日期间开展,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。
3.考核时长20分钟。
4.综合素质部分采取专家提问作答的方式进行,考核考生日常表现、大一期间的学习情况、社会实践(学生工作、社团活动、志愿服务等)情况;思想道德素养和身心健康情况。
5.专业认知部分采取抽题作答及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,考核考生对学科(专业)的理解、在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。
6.考核分别设置线上候考室、线上面试考场。所有进入候考室、考场的考生全程不得使用手机、智能穿戴设备等具有传输、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。
7.考试流程:考生在候考室候考→候考室监考教师核验考生身份、确认到场情况→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随机确定考生考场→考生进入考场计时面试→考核评委独立打分→考生结束面试返回候考室等候→所有同批次考生考核结束后统一离开候考室。
8.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考场入场、离场、打开视频的指令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候考室及考场秩序。
9.考生应按要求准备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,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。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考核。
10.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,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。考核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、更改人像。
11.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、无干扰房间独自参加考核。整个考核期间,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,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,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。不得由他人替考,不得接受他人以任何方式助考。考核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,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、更换视频背景。
12.考生应严格落实双机位要求,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。第一机位: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,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;第二机位:手机从考生侧后方45°全景拍摄,完整覆盖考生全身、电脑屏幕、考场周边环境。
13.考生应衣着得体,不得佩戴口罩或墨镜,保证面部清晰可见,头发不可遮挡耳朵,不得戴耳饰,原则上不得使用耳机(耳麦)。不得携带智能穿戴设备等具有数据传输功能或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。
14.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,视线不得离开。考核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。学院有特殊规定者,以学院规定为准。
15.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。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与考核相关的内容。
16.未得到统一退场指令前,不得擅自离开摄像头可视范围或关闭声音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场的,须征得考试工作人员允许,单次离场时长不超过3分钟;无故离开摄像头超时、多次离场、关闭声音的,本次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。
17.网络故障应急处置:考核过程出现掉线、卡顿、设备故障,考生第一时间联系学院应急联系人报备;单次中断超过5分钟,由考试工作人员登记异常情况,统一安排延后考核。
七、录取规则
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,不合格(低于60分)者不予录取。成绩相同时,综合素质得分高者优先录取。
八、修读计划
(一)专业培养方案
专业培养方案已于学院官网公布,学生须了解专业培养方案要求,详情可咨询学院。
(二)课程转换与补修
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,须补修转入专业相关课程;学生在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,经论证符合转换条件的,根据新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和转换。
(三)其他
如申请跨校区转专业,下一学年可能需要跨校区上课。
九、咨询渠道
联系部门:江河建筑学院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024-83651508,13072447365
咨询工作时间:7月27日-8月7日,每天8:00-12:00,14:00-19:00
十、监督渠道
联系部门:江河建筑学院
联系人:韩老师
联系电话:024-83651509
联系工作时间:7月27日-8月7日,每天8:30-12:00,14:00-17:00


